女婿一直聯繫不上,薑父很為難 華商報記者 陳團結 攝90後薑某遭遇車禍後,因顱腦損傷致痴獃,她的丈夫王某拿到30多萬元賠償款後,卻提出了離婚。為此,薑某的父親將女婿告上了法庭。
  將妻子送回娘家丈夫很久沒來看望
   2012年2月4日,家住灃東新城斗門街辦灃濱村的薑某,騎自行車經過108國道時被一輛貨車撞成重傷。後經陝西司法精神醫學鑒定中心鑒定,薑某患有顱腦損傷所致精神障礙、顱腦損傷所致中度痴獃。
   昨日上午,薑某的父親正在家中照顧女兒。薑父說,薑某生於1991年,經人介紹,2011年與鄰村的王某結婚。發生車禍時,女兒剛結婚一年。“原來娃活潑又外向,車禍後做了兩次手術,走路都要拄拐杖,智力受損,大小便失禁,生活不能自理。”薑父說,2012年10月,薑某出院後就被王某接走。但不到1個月,王某說家裡比較忙,事情多,就把女兒送過來了。
   2013年春節期間,薑某被王某接走。到2013年7月,薑某又被送了回來。截至目前,王某已有很長時間沒來看薑某。“他說是去外地打工,但村子里的人經常說可以看見他。”薑父說。
  岳父稱女婿提出離婚後給女兒20萬元
   根據長安區人民法院出具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,事故發生後,雙方達成賠償協議,肇事方分兩次支付給薑某33.2萬元,其中包括治療費、護理費、生活補助費、傷殘賠償、精神損失等。
   薑父表示,2012年10月,肇事方將33萬餘元打入了王某的賬戶,王某陸續給女兒支付了2萬餘元的生活費後就再沒了蹤影。他向王某討要生活費,但王某卻提出了離婚的要求。“王某說只要離婚,就支付給我女兒20萬。”薑父說,目前他還希望給女兒繼續看病,暫時不考慮女兒離婚的事。為此,他還在2013年10月將王某告上了法庭。
   昨日下午,華商報記者電話聯繫王某,但始終無人接聽。
   薑父說,王某曾在南方等地打過工,為躲避,始終不肯透露行蹤。長安區人民法院斗門法庭一份庭審筆錄顯示,王某曾表示,將妻子送回娘家,是因爺爺生病,加上妹妹出嫁,無暇照顧妻子。由於沒有和妻子離婚,妻子娘家要求支付賠償款並無依據,因此不願意將賠償款支付給妻子的娘家人。
 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岳父申請強制執行
   長安區法院斗門法庭一名法官透露,2014年9月,法庭對這一糾紛進行了調解。法官表示,交通事故的賠償款已打入王某的賬戶,但王某提出,離婚之後才肯支付妻子的治療費和生活費等費用。“經過調解,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給薑某20萬元。法庭不支持他們離婚。”由於王某拒不執行,薑父已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。
   華商報記者 孫昊  (原標題:拿到30多萬賠償 他要與病妻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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